我系蒋伟龙老师受邀为湖南经视《钟山说法》栏目点评

发布时间:2017-12-01 责任编辑:admin  来源:湖南经视 

由中共湖南省委法治办、湖南省司法厅、湖南经视联合打造的电视栏目《钟山说法》20151112期于1112日晚十点半在湖南经视频道播出。我系副教授蒋伟龙律师应邀作为点评嘉宾,同时作为应邀嘉宾的还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周春梅法官。

 

 

本期主题为《60万风流债,该不该归还?》。

案情:已婚小企业主宋明(化名)经朋友介绍认识年轻貌美的未婚女杨丽丽(化名),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,杨丽丽经医院B超发现已有两个月身孕。杨丽丽此时用威胁语言和危险行为苦逼宋明与其妻李冰(化名)离婚后与之结婚,为“好聚好撒”,宋明愿补偿杨丽丽60余万作为“分手费”,于是,宋明借用弟弟宋凯银行帐号在李冰不知情下将其合法占有的60余万元汇至杨丽丽账号。李冰知情后当场找杨丽丽理论,并要求杨丽丽归还60余万元,因协商无果,李冰一纸诉状将杨丽丽告上法庭,要求其返还60余万元现金。

焦点问题:1、宋明补偿杨丽丽60余万的性质是什么?

          2、原告李冰能否索回这60余万元?

          3、依现行法规定,宋明是否承担法律责任?

          4、判决生效后,被告杨丽丽以钱已被用光了为由拒不归还,原告李冰该如何要回这笔钱?

教授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理论出发,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善良风俗,将60余万风流债全部定性为无效的民间赠与行为,原告李冰可依不当得利规定追回。由于现行婚姻法第四条属道德法律化之规定,且没有细化的司法裁判标准,故此案中宋明难以承担法律责任。关于民事判决的执行问题,新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较可行的措施。对教授提出的观点和建议,《钟山说法》栏目组和另一法官嘉宾周春梅均表赞同。

 蒋教授多年来从事高校法律教学及法务工作。曾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课题多项;曾获长沙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、长沙大学优秀共产党员、长沙大学先进工作者等称号;参编《法理学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及《湖南省普法读本》等教材多部;发表法学学术论文12余篇。其在政府法律顾问、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有一定的造诣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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